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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新動態(tài):鄭淵潔商標維權“認輸” 商標合理維權的邊界在哪里?

4月19日,“鄭淵潔告別書”登上微博熱搜。鄭淵潔表示,他原創(chuàng)的皮皮魯、魯西西、舒克、貝塔等知名文學角色被不法商家覬覦,惡意注冊了710個侵權商標。

據(jù)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商標案件個案情況紛繁復雜,主要的爭議焦點在于訴爭商標是否侵犯原創(chuàng)者的在先權利。以舒克為例,202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舒克管道未侵犯鄭淵潔的在先權利,而2020年,石家莊東勝紙業(yè)的“舒克”商標則被認定為侵權。這也給未來的商標個案留下諸多借鑒:在申請商標時,哪些情況下需要避讓?對在先權利人來說,商標合理維權的邊界在哪里?


(相關資料圖)

為何此次駁回

在告別書中,鄭淵潔主要列舉了他與舒克管道這家公司的商標糾紛。2022年7月18日, 鄭淵潔向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和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實名舉報德國全資企業(yè)“舒克(上海)管道設備服務有限公司”未經鄭淵潔授權擅自使用鄭淵潔原創(chuàng)的知名文學角色“舒克”作為不適宜的企業(yè)名稱,侵犯鄭淵潔原創(chuàng)的知名文學角色“舒克”在先權利。2023年2月2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這一無效宣告申請。

舒克管道是一家什么公司?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由Franz Schuck GmbH(GmbH即德語中的有限責任公司)100%持股。這家德國公司由Franz Schuck于1972年在德國成立,在中國、印度、英國等國均有分支機構。此次和鄭淵潔產生商標糾紛的舒克管道成立于2008年,位于上海市。

Schuck是德語姓氏,北京商報記者查閱到,根據(jù)新華社譯名室編制的《德語姓名譯名手冊》(1999年版),Schuck的中文譯名為舒克。

國家知產局為何駁回鄭淵潔的申請?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志峰認為,舒克管道公司案件中,舒克系其創(chuàng)始人名字的中文譯名,工商登記的主營業(yè)務為輸送氣、油、水和區(qū)域供熱的閥門和管道設備批發(fā)進出口代理等,與童話作品并無太強的關聯(lián)性,也沒有證據(jù)證明舒克管道公司存在攀附童話作品知名度或有其他搭便車的情形,很難認定具有攀附侵權的主觀惡意。

保護在先權利

不過,同樣叫“舒克”,石家莊東勝紙業(yè)的“舒克”商標則被認定為侵權。根據(jù)石家莊東勝紙業(yè)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2020年9月9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定東勝紙業(yè)損害了北京皮皮魯總動員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對“舒克”這一角色名稱享有的在先權利。

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舒克、貝塔、皮皮魯?shù)仁青崪Y潔童話作品中的角色,如果有公司將其注冊成商標,的確會侵犯鄭淵潔的在先權利。在具體案件中,需要首先明確案件類型,上述兩個案件爭議主要在于是否侵犯在先權利,因此需要先確定在先權利是否存在,當角色知名傳播度高時,才具有在先權利。不過,如果注冊商標的公司有合理的依據(jù),主觀上不存在惡意,仍可能成功注冊?!北本┦兄新劼蓭熓聞账蓭熩w虎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

在東勝紙業(yè)的舒克商標案中,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舒克”作為童話作品角色名稱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可以作為在先權利予以保護。結合“舒克”作為童話作品角色名稱的知名度,東勝紙業(yè)對此應當知曉,加之,“舒克”并非常用詞語搭配,原告申請注冊訴爭商標時未進行合理避讓,其主觀上難為善意。

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合伙人李洪江認為,該案中侵權商標核定使用的“衛(wèi)生紙、紙巾”等商品屬于日常生活用品,亦為童話作品衍生品的通常選擇,侵權商標在上述商品上注冊使用,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其經過“舒克”作品角色名稱權利人——鄭淵潔的許可,或與權利人鄭淵潔存在特定聯(lián)系,從而引起混淆誤認,構成對鄭淵潔在先權利的侵犯。

何時需要避讓

據(jù)鄭淵潔介紹,鄭州皮皮魯西餐廳未經授權注冊皮皮魯商標,他用14年維權成功;北京維纖寶公司利用諧音傍名魯西西,10年維權成功;南京舒克貝塔寵物用品有限公司未經授權注冊舒克貝塔商標售賣鼠糧,9年維權成功。

如果說舒克可能與德國人“重名”,皮皮魯這一鄭淵潔創(chuàng)造的文學角色在生活中重名率則極低,鄭淵潔也向皮皮魯西餐廳維權成功。如果作家在創(chuàng)作角色時使用的是常見名如“張偉”,申請商標時是否需要避讓?

孫志峰表示,鄭淵潔可以向皮皮魯西餐廳維權成功,在于童話作品的知名形象普遍存在可以商業(yè)化衍生到與兒童生活息息相關的餐飲服務行業(yè),而西餐廳也無法對使用“皮皮魯”作為店招及企業(yè)名稱的合法性作出合理的解釋,其使用才被認定具有不正當性。

“如果一個店鋪的經營業(yè)主就是叫張偉,張偉本身也屬于中國常見的姓名組合方式,那他將自己的名字命名自己的餐廳,屬于正常的商業(yè)邏輯,應當被準許,即便張偉是某一個知名度極高作品的人物形象,也應被準許?!睂O志峰說。

“劉德華板鴨店”就是一個例子。位于四川的“正宗劉德華板鴨店”的老板劉德華是位土生土長的崇州老人。其在1980年創(chuàng)辦了“正宗劉德華板鴨店”,“劉德華”商標于2007年5月28日由國家商標局批準注冊。

明星劉德華的經紀公司發(fā)現(xiàn)“劉德華”被注冊為商標的情形后,認為其侵犯了明星劉德華的名譽權,要求其撤銷該商標。由于“劉德華”商標不涉及冒用的問題,其在商標注冊時將姓名與自己的頭像相結合使用,不會引起他人的混淆與誤認。因此,“劉德華”商標的注冊與使用既未侵犯明星劉德華的姓名權,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明星劉德華的經紀公司在提出異議后,又很快撤回了異議。

維權邊界在哪

“商標合理維權的邊界實質上在于商標權利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知識產權保護不應當是對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絕對的壟斷性保護,而是通過保護知識產權實現(xiàn)創(chuàng)新激勵和經濟發(fā)展,是權利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李洪江說。

知識產權權利邊界過于模糊或過大,都不利于技術創(chuàng)新及文化發(fā)展。孫志峰表示,任何知識產權都不可能沒有權利的邊界,特別是商標法本質上保護商標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更需要結合其指向的商品或服務進行判斷。不能說只要某一個卡通形象知名度高,就可以將其排他權衍生到國民經濟的方方面面。

鄭淵潔表示,21年來只維權成功了37個侵權商標,平均每個侵權商標維權成功需要6年時間。還有673個侵權商標沒有維權成功。對當事人而言,商標維權仍然較為漫長。

孫志峰認為,知識產權維權周期普遍都較長。以商標維權為例,需要立案受理、調查取證、公開審理、作出裁決等階段,為保障充分公平,這些程序還給各方當事人設立了救濟渠道,這些程序就需要耗費較長的時間。此類案件專業(yè)性相對較強、爭議普遍較大、各級裁判者認識不同造成最終結果不同、個案情況紛繁復雜等客觀或主觀情況,也是影響維權周期的原因。

“涉嫌侵權的商標主體數(shù)量眾多,較為分散,如果要進行維權,需要對眾多主體進行調查取證,難以推進。其次,商標搶注維權程序復雜,且成本較高,搶注成本與維權成本不對等。關于商標維權周期是否偏長需要進行個案分析,不同案件所涉及的維權周期也不同。作為在先權利人,我們還是呼吁重視自身權利的維護和布局,夯實自身權利基礎,才能更加有利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李洪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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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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