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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觀點:安龍縣紀委監(jiān)委通報3起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資料圖)

為持續(xù)深化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整治,持續(xù)釋放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現(xiàn)將3起酒駕醉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安龍縣鄉(xiāng)村振興局鄉(xiāng)村振興產業(yè)促進中心工作員王興強飲酒后駕駛摩托車問題。2022年10月2日23時40分,王興強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由安龍縣鑫凱龍城往安龍縣城區(qū)方向行駛,行至安龍縣棲鳳街道迎賓路500米處時,被安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測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2年10月3日,安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王興強作出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3年2月,王興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安龍縣第二中學教師李明志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2年6月16日凌晨0時許,李明志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安龍縣棲鳳街道市府大道七天酒店后面,被安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測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22年6月16日,安龍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李明志作出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3年3月,李明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灑雨鎮(zhèn)免底村黨支部黨員葉仕偉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2年6月28日22時40分許,葉仕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由安龍縣縣政府方向往金荷名都方向行駛,行至安龍縣林美超市后面路段時,被安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檢測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2023年1月4日,安龍縣人民法院判決葉仕偉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23年3月,葉仕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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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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