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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義市:探索“1+3+N”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

為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深入推進全市訴源治理工作。近年來,興義市以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為目標,不斷創(chuàng)新基層社會治理機制,打造勞動糾紛“一站式服務”,依托“1+3+N”的解紛模式,將勞動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化解在基層,有效遏制訴訟案件上升,推動訴源治理走深走實,有力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

構建“1”個調解平臺,定紛止爭更高效


(相關資料圖)

為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的合法權益,將勞動糾紛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tài),有效遏制訴訟案件上升,促進全市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去年4月13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結合工作需要成立了勞動糾紛調解委員會。對于適合調解的案件,由勞調委介入調解,若調解無果,則梳理相關筆錄,將當事人引導至司法程序,加快辦案進程,增強職工維權實效。

勞調委的成立,使部分勞動爭議案件在立案前得到分流調解,把訴前調解作為立案受理的前置措施,使糾紛化解在立案前。此外,勞調委還采用了“調解員+專業(yè)律師”的路線,協(xié)調律所引進專職律師,組建了一支由人民調解員、勞動爭議專業(yè)律師組成的調解員隊伍,在調解中充分發(fā)揮法律援助的職能作用,建立援調對接工作機制,調解不成的及時由專職律師受理,為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充分利用律師的專業(yè)優(yōu)勢,讓其以第三方的身份參與調解,消除當事人的對立和懷疑情緒,提升解紛效能。

同時,對可能引發(fā)爭端的矛盾糾紛,法律援助積極介入提供法律咨詢,協(xié)助做好理順情緒工作,引導雙方通過調解或仲裁途徑解決勞資糾紛,全力促進爭議糾紛化解。

自成立以來,勞調委成功調解案件1227件,涉及金額2895.07萬元,欠薪人數(shù)約1315人,涉案人數(shù)3066人。

組建“3”支調解隊伍,全面提升解紛效能

配齊配強專職調解員隊伍,實現(xiàn)“赤腳醫(yī)生”向“專家門診”升級,從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律師事務所吸收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專職人民調解員,組建三支勞動糾紛調解隊伍,實現(xiàn)調解“專業(yè)化、專職化”。

目前,三支調解隊伍共有專職人民調解員13名(市人社局8名,市司法局3名,專職律師2名)。調解隊伍堅持“以調為主,以裁為輔”原則,緊盯矛盾糾紛關鍵點,緊抓解決問題著力點,在化解效率上突出“快”,在化解方式上突出“活”,高質量高效率做好矛盾調處工作,同時立足勞動爭議具體情況,深析原因,舉一反三,對用工企業(yè)提出合理合規(guī)建議,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fā)生,逐步形成多方式、多層次、長效化的勞動爭議多元處理格局。

“N”個部門聯(lián)動,形成糾紛調解合力

堅持以系統(tǒng)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為抓手,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公證+人民調解”“信訪+人民調解”“調解+司法確認+執(zhí)行”等多元融合調解平臺,保證矛盾糾紛在第一時間化解,消除在萌芽。

同時,與住建、水務、交通、信訪、公安、法院、工會、婦聯(lián)、工商聯(lián)等部門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等勞動糾紛補充調處力量,充分發(fā)揮調解、仲裁、訴訟各自獨特優(yōu)勢,形成了功能互補、程序銜接的矛盾糾紛有效化解體系,使大量勞動糾紛化解于萌芽,有效構建全市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

“1+3+N”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運用,實現(xiàn)大量矛盾糾紛問題在基層得到妥善化解,實現(xiàn)了從“單打獨斗”到跨部門合作,變“多頭跑路”為“一站服務”,有效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問題升級惡化,相關職能部門通力合作的勞動糾紛調解工作新格局初步形成,為創(chuàng)建更高水平的平安興義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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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