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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大力推行野生動物致害責任保險理賠機制

4月上旬,江西省新余市在全市范圍推動實施了野生動物致害責任保險理賠機制工作。

根據(jù)致害責任保險方案,保險期間被投保人在轄區(qū)內(nèi)因遭受陸生野生動物傷害、死亡或財產(chǎn)損失的,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及程序及時進行理賠。本保單年度累計賠償限額40萬,每次事故賠償限額5萬,如一年中年度累計賠償限額已達上限,投保人可以相同的方案重新投保,原保險合同中止。目前,保險期限暫定為一年,自2022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日止。

通過大力推行野生動物致害責任保險理賠機制工作,有效保障農(nóng)牧民的生產(chǎn)生活及人身安全,維護好依法保護野生動物的積極性,實現(xiàn)野生動物保護與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雙贏效果。(何嵐 高浪)

關(guān)鍵詞: 江西新余 行野生動物 致害責任 保險理賠機制

責任編輯:Rex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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